探索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 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自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聚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着眼全局统筹谋划,聚焦关键精准发力,动真碰硬狠抓改革,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在改革中的“牛鼻子”作用,2021年集团公司以新成立的茂名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试点,率先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为集团公司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增强了集团公司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态势进一步巩固,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
市场化选人用人是集团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市场经营机制的重要一步。乘着国企改革的春风,集团公司摸索尝试,以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为关键一招,在迈入深化改革深水区的同时勇于攻坚,进一步解决体制机制难题,不断强化改革措施执行。结合文旅公司的实际,集团公司以文旅公司为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化选聘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经理层成员2名。
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体系
形成“1个方案+1份协议书+2份责任书+N项配套”的制度框架,为改革推进提供了规范指引。集团公司出台了《茂名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制定了《岗位聘任协议书》《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纵深推进改革举措有效落地。
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
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每届任期三年。考核指标注重体现岗位差异,坚持以“岗”定责、以“岗”考责,结合各职业经理人不同岗位、不同分工等情况,做到“一人一岗”制订岗位说明书,“一人一书”设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业绩指标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考核指标计分规则不设保底分。指标明确出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低于70分(或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70%)”“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任期期满未能续聘”等情形的,予以解聘,切实打破岗位“终身制”。真正做到个人业绩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无缝衔接、逐级提升,引导职业经理人走出“责任舒适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
牢固树立“要薪酬就得要业绩”理念,推动完善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制度,拟定“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的薪酬结构组成,建立与高质量发展考核、特殊贡献等挂钩的联动奖励兑现机制,鼓励经理层通过实现更多“超额贡献”提高个人收入。改变按传统“身份”“级别”的分配思维,真正做到“凭业绩贡献取酬”。制度明确对于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全部绩效薪金和任期激励;对于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确保激励到位,按照契约全额兑现激励,切实做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切实增强了职业经理人获得感,有效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举目已是千山绿,宜趁东风扬帆起。下一步,集团公司将及时评估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实施效果,对职业经理人的选聘、管理等机制进行进一步优化完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逐步扩大试点,加快培养造就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企干部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努力交出一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合格答卷,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